二、報名方式:
三、應繳表件:
(一)資料檢核表。
(二)申請表(1式3份)。
(三)僑居地居留證件影本或中華民國護照及僑居身分加簽影本。
(四)學歷證件。
(五)成績單。
(六)志願表。
(七)切結書(限計算至2024年8月31日始符合簡章連續居留年限者繳交)。
(八)華語文能力證明(依學生個別情形選繳)。
(九)緬甸及泰北學科測驗調查表(除持緬甸地區學歷及泰北未立案華文中學畢業申請者必繳外,其餘申請者無需繳交)。
(十)緬甸學歷驗證切結書(除持緬校學歷證件尚未經緬甸外交部及我駐緬甸代表處驗證者必繳外,其餘申請者無需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