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赴台就读學士班招生簡章出爐喽!
壹、報名
一、報名資格
現於大陸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湖北及遼寧 8 省市設有戶籍之大陸地區人民,參加2016 年該8 省市之秋季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以下簡稱高考)取得成績,且取得規定之畢業證書或學歷資格,始具備報考學士班(不含二年制學士班)資格。
特別注意:高考總分未達該省市本科二批分數線(以下簡稱二本分數線)者,不予分發。
二、報名及選填志願
必須先完成報名程序(包含完成繳費及上傳須繳交資料),才能選填志願。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16 年5 月9 日上午9 時起至6 月21 日下午5 時截止。
2. 報名費
新臺幣 2,400 元(約等於人民幣480 元)。
申請人依據報名系統產生之繳費說明進行繳費,繳費後一律不予退費。
3. 報名手續
(1)一律至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網站「線上報名」區進行網路報名,本會網址:http://rusen.stust.edu.tw/。
(2)報名後申請人須保留密碼,以利日後登錄報名系統。
(3)申請人於網上報名後,將須繳交資料轉為pdf 或jpg 格式後,再上傳至報名系統,上傳成功才算完成報名程序。
(4)2016 年6 月22 日下午5 時前,本會未收到申請人上傳之資料,或申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
A.未上網報名或報名不完全者。
B.未繳費者。
C.未上傳須繳交資料或繳交資料證件不齊全者。
4. 須繳交資料及注意事項:(詳閱招生簡章)
(1)須繳交資料:以下資料各準備1 份。
A.彩色脫帽證件照片
B.大陸地區居民身分證正反面
C.財力證明
(2)注意事項:(詳閱招生簡章)
(二)選填志願
申請人必須完成報名程序,才能選填志願,時間為 2016 年6 月24 日上午9 時至6 月28 日下午5 時。
每位申請人至多可選填46 個志願,其中:
國立大學共可選填10 個志願,每校至多選填2 個志願;
私立大學、國立金門大學、及國立澎湖科技大學共可選填36 個志願,每校至多選填5 個志願。
特別說明:(詳閱招生簡章)
1.選填志願期間因本會尚未取得申請人之高考各考科成績、總分及術科成績,申請人請於知悉高考總分及一本與二本分數線後再選填志願,以免發生高考總分不符合所選志願的錄取要求,而成為無效志願。志願一旦確認送出,申請人不得要求更改。
2.志願分文史、理工及藝術3 類。
文史及理工類志願,錄取要求可為一本或二本分數線;
藝術類志願除了錄取要求為本科(一、二批)分數線外,得另外設定術科門檻,其為百分比值,不設定門檻者,其術科門檻為0%。
術科門檻範例說明:
假設某志願招收美術類藝術生且設定術科門檻為 70%,因浙江省和上海市的美術類術科專業考試滿分分別為100 和450 分,則浙江省和上海市美術類申請人之術科成績須分別達到70(=100×70%)和315(=450×70%)分;其他6 省市美術類滿分皆為300 分,故這6 省市申請人之術科成績均須達210(=300×70%)分。
3.申請人限依科類選擇志願:(詳閱招生簡章)
貳、成績計算及比序排名
一、高考考科成績等化
本會依據 8 省市提供之申請人高考各考科成績及考科滿分,計算各類申請人之考科等化成績(四捨五入計算至小數第6 位)與等化總分(所有等化成績之總和)。
文史和理工類:等化考科為語文、數學和外語3 考科;
藝術類:語文、數學、外語和術科共4 考科(以下通稱為加權考科)。
考科等化成績計算公式為考科成績×100/考科滿分。
二、等化成績加權
本會依據每個志願各校所設定的考科加權倍數,計算符合該志願錄取要求的每位申請人之考科加權成績(計算公式為考科等化成績×考科加權倍數)及加權總分(所有考科加權成績之總和)。
三、比序排名
本會依照:
有加權
1.加權總分高低順序進行比序排名
2.加權總分相同者,再依同分比序順序
無加權
1.以等化成績進行比序排名
4.若所有等化成績皆相同,則排名相同。
高考考科成績等化、等化成績加權及比序排名之範例說明,請參閱本簡章附錄。
參、分發錄取
一、預分發:
(二)申請人可於2016 年7 月3 日上午10 時起,至本會網站查詢預分發結果,獲得正取和備取者,稱為預錄生。
二、正式分發:
(一) 欲來臺就讀之預錄生務須於 2016 年7 月3 日上午10 時至7 月5 日中午12 時止至本會網站報名系統登記參加正式分發,未在規定期限內上網登記者,即視同自願放棄正式分發資格。
正式分發登記僅能選擇哪些正備取志願要參加正式分發,不能更改志願順序。
已決定就讀大陸地區高等學校之預錄生,切勿上網登記,否則一經正式分發錄取,即無法再參加大陸地區高考各批次分發。
(二)正式分發結果可於2016 年7月5 日下午5 時起至本會網站查詢。
本次分發不再列備取生,獲錄取者,稱為錄取生,取得來臺就學資格。
錄取生如同時參加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招生,將由大陸地區「海峽兩岸招生服務中心」依其相關招生規定處理,請特別注意。
其他未載明之處,請詳閱招生簡章,謝謝!
簡章下載:2016學士班聯合招生簡章